为合理制定我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收费标准,保障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市民出行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根据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2月7日向我局提交《关于要求调整城区2路、3路、4路公交线路票价的请示》(平新公交〔2025〕4号)《关于申请10路、11路、17路公交线路票价批复的请示》(平新公交〔2025〕7号)《关于申请25路公交线路票价批复的请示》(平新公交〔2025〕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3月2日依法对该公司2022-2024年公共交通票价成本进行调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13〕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共汽车票价管理问题的通知 》(桂价格〔2015〕40 号),依据调查结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4、10、11、17、25路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4月24日。其间如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或来函等形式反馈,并于2026年4月24日前反馈至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平果市行政大楼A412,联系电话:0776―5828027,邮箱:pgjhj@163.com)。
附件:《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4、10、11、17、25路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4、10、11、17、25路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合理制定我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收费标准,保障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市民出行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根据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2月7日向我局提交《关于要求调整城区2路、3路、4路公交线路票价的请示》(平新公交〔2025〕4号)《关于申请10路、11路、17路公交线路票价批复的请示》(平新公交〔2025〕7号)《关于申请25路公交线路票价批复的请示》(平新公交〔2025〕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3月2日依法对该公司2022-2024年公共交通票价成本进行调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13〕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共汽车票价管理问题的通知 》(桂价格〔2015〕40 号),依据调查结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4、10、11、17、25路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1998年3月18日成立,属于私营企业。公司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公共汽车运输等。自1998年成立至今,公司经过20多年努力不断发展壮大,现有工作人员59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驾驶员47人。办公场所总面积220㎡,内部设立有安全科、监控室等科室;在平果市马头镇炼沙村巴仲屯东侧建有一个停车场,占地总面积8591㎡(折合12.887亩),配备建有维修保养场所、安全检验场所、清洁洗车场所、24个充电桩。公司共有56辆在营公交车,其中,燃油车4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52辆,运营公交线路8条,班线1条。
二、现行收费标准
(一)2、3、4路公交车:根据平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23日《关于同意延期经营2路公交线路的批复》(平果五小/五中至火车站)、《关于同意延期经营3路公交线路的批复》(那马路口至铝业办公大楼)、《关于同意延期经营4路公交线路的批复》(古朴至山营),因上述两条公交线路已更新配备空调车辆,公交企业于2020年12月在原县物价局批复票价1元/人次的基础上自行上调为2元/人次;4路票价为2元/人次,乘车距离由起点至铝业桥头内的票价为1元/人次,乘车距离超过铝业桥外的票价为2元/人次,实行分段制票价,票价为2元/人次。
(二)10路公交车:根据平果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7月31日《关于同意延伸10路公交线路至旧城镇的批复》(平交函〔2018〕78号),10路公交车运行线路为火车站至旧城镇供销社停车场(线路专向:龙江路-南街-朝阳路-新巷路-平新街-新兴路-城龙路-迎宾路-教育路-新地路-铝城大道-省道S313-都阳-省道S208),2018年8月15日开通,试运行票价为5元/人次。
(三)11路公交车:根据平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25日《关于同意延期经营11路公交线路的批复》,11路公交车运行线路为平果江滨路<一小>至坡造街上,2015年11月3日开通,试运行票价为3元/人次。
(四)17路公交车:根据平果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9月26日《关于同意开通平果至四塘公交线路的批复(17路)》,17路公交车运行线路为平果旧水厂停车场至四塘镇人民政府,2018年10月29日开通,试运行票价为5元/人次。
(五)25路公交车:根据平果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2月31日《关于同意开通雷感客运站至海城乡(途经旧城)(25路)公交线路的批复》,25路公交车运行线路为雷感客运站至海城乡(途经旧城镇),2021年1月1日开通,试运行票价为15元/人次。
三、申请收费标准
(一)2路公交车(平果五小/五中至火车站)、3路公交车(炼沙那马路口至铝业办公大楼),申请票价均为2元/人次。
(二)4路公交车(古朴至山营)申请票价为3元/人次。
(三)10路公交车(火车站至旧城镇供销社)申请票价为8元/人次。
(四)11路公交车(平果江滨路<一小>至坡造街上)申请票价为5元/人次。
(五)17路公交车(平果旧水厂停车场至四塘镇人民政府)申请票价为8元/人次。
(六)25路公交车(雷感客运站至海城乡<途经旧城镇>)申请票价为15元/人次。
四、成本调查结果
根据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共交通票价定价成本调查报告》,我局核定该公司2022-2024年公共交通票价成本。成本调查结果为:1.百公里客运成本:2路车为291.53元/百公里,3路车为138.13元/百公里,4路车为170.76元/百公里,10路车为102.35元/百公里,11路车为112.14元/百公里,17路车为110.52元/百公里,25路车为120.68元/百公里;2.单位人次客运成本:2路车路车为6.03元/人次,3路车为1.17元/人次,4路车为3.36元/人次,10路车为5.08元/人次,11路车为2.51元/人次,17路车为4.97元/人次,25路车为14.88元/人次。成本调查具体数据详见上述调查报告附件1。
五、拟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2、3路公交车:2路公交车(平果五小/五中至火车站)、3路公交车(炼沙那马路口至铝业办公大楼),票价均为2元/人次。
(二)4路公交车(炼沙村古朴屯至果化镇山营村):票价为3元/人次。
(三)10路公交车(火车站至旧城镇):线路专向:龙江路-南街-朝阳路-新巷路-平新街-新兴路-城龙路-迎宾路-教育路-新地路-铝城大道-省道S313-都阳-省道S208),票价为6元/人次(备注:考虑到平果至榜圩镇里程数为74公里,票价为10元/人次,平果至旧城镇里程数为42公里,因此拟定票价为6元/人次)。
(四)11路公交车(平果至坡造镇):平果江滨路<一小>至坡造街上,票价为3元/人次。
(五)17路公交车(平果至四塘镇):平果旧水厂停车场至四塘镇人民政府,票价为5元/人次。
(六)25路公交车:(平果至海城乡):雷感客运站至海城乡(途经旧城镇),票价为15元/人次。
以上公交线路所途经的站点,以平果市交通运输局的批复为准。
六、票价减免相关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四十五条:城市公共交通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应按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优惠票价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第二条第(五)项: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儿童享受免票/半价优待:1.免费:1名成人可携带1名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不单独占座的儿童;超1名或单独占座,超出人数半价 ;2.半价:6~14周岁或身高1.2~1.5米儿童,按实际票价50%计价 ;3.凭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可证明年龄 ;4.限额:客车满载时,免票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价规则和运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明确道路客运(班车、旅游客运等)票价减免规则:1.2米以下不单独占座免票、1.2~1.5米半价、1.5米以上全票,儿童票及优待票按实际票价50%计算 。载客人数已满时:免票儿童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经营者应告知乘客。
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4、10、11、17、25路公交车对儿童凭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可证明年龄的实行如下减免政策:
1.6周岁(含)以下或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1名成人可携带1名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不单独占座的儿童;超1名或单独占座,超出人数半价。
2.6~14周岁或身高1.2~1.5米儿童,按实际票价50%计价。
3.1.5米以上儿童:需购买全价票。
(二)根据《平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平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乘坐公交车的通知>》(平退役军人发〔2023〕9号)文件规定,优待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持证人,可免费乘坐城区内运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政策的公交车。
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路公交车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持证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
(三)根据《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果市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9号)文件规定,第六条:具有平果户籍的70周岁以上(含70岁)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广西敬老卡、凭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含民营公交车辆、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汽车)。取得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的70周岁以上(含70岁)外埠老年人,凭居住证办理广西敬老卡,同时享受本条优惠。广西敬老卡由广西交通一卡通公司统一样式,由各市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负责制作、发放;公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工作,运营企业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路公交车对持有广西敬老卡的70周岁以上(含70岁)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明确残疾人乘坐城市公交的优惠政策,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准许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71号)文件规定:盲人、下肢残疾人、盲人和下肢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路公交车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外国人除外)的盲人、下肢残疾人、盲人和下肢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
七、加强收费管理
(一)规范收费行为。公交企业要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批复的站点,对照相应的乘车里程数,合理收取旅客票价。
(二)落实公示制度。公交企业要通过官方网站,在售票地点及车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促指导。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公交客运票价收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八、公交车票价收费标准调整执行时间
平果新龙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3、4、10、11、17、25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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